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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院门”背后的深思 文化体制改革的思路在那里?
发布时间:2010/3/3  阅读次数:29330  字体大小: 【】 【】【

  在国家接二连三出台振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大背景下,一面是体制内国有画院的不死不活,另一面有体制外民营画院的举步维艰。中国的画院该如何跟上时代潮流,实现新的跨越发展?苏州画院的创新发展模式或许能给我们启示。

          几个月前,曾以兄弟相称的两家院长反目成仇,打起了“口水仗”。公办“苏州国画院”指责“”的名称混淆视听,给人误导,已影响到其声誉;而民营“苏州画院”则称,因其发展壮大,引起对方的嫉妒,遭到排挤和打压。  

        这场官司一路升级,从网上打到了报纸上,从工商局打到了省人大会议,从朋友圈里打到了党政领导面前。  

        作为国内一个重要画派——吴门画派内部的这一场官司已经演变成中国美术界的一个公共事件,被称为“画院门”事件。业内专家指出,目前国内的文化市场处于两种体制交替的动荡期,苏州两个画院的争论,正是两种体制矛盾的激化。  

        招聘引发“画院门”事件  

        2009年12月12日,苏州国画院在《美术报》刊登一则“澄清”启事:“最近,苏州一民营文化企业刊登招聘员工广告。许多应聘者误把投档资料邮寄我单位。因我单位目前尚无招聘计划,故友情提示,以免应试者延误了应聘事宜。”    
      这则启事所指的民营文化企业,就是苏州画院。  

        11月7日,苏州画院在《美术报》上刊登招聘启事,启事中称,苏州画院是从事中国画创作和艺术理论研究的专业机构,隶属于苏州市文联。  

        苏州国画院院长周矩敏说,好多人都以为我们在招聘,打电话询问,还把简历投给了我们。  

        更有人问,“周矩敏是不是下台了,沈威峰要做院长了”。这让身兼苏州文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的周矩敏心里很不舒服。  

        面对“澄清”启事,12月30日,苏州画院在《人民日报》发表声明:苏州画院和苏州国画院是两家不同的单位。但这个声明还是未说明苏州画院的性质。  

        “沈威峰故意不说自己是民营企业,混淆视听。”周矩敏认为,苏州画院是文联会员单位,并非行政隶属关系。  

        招聘在网络上也引起一片混战,在当代工笔人论坛上,自称来应聘的画家“金环蚀”发帖,指责苏州画院是“山寨版”,还指称,该画院原是一家夫妻店,院长是扬州摆地摊卖画的。  

        有网友发帖称,许多领导也被误导,误以为苏州画院是公办的,还参加了苏州画院美术馆开馆仪式。有人反击苏州国画院养了一群不下蛋的鸡。双方混战引发数百条跟贴。  

        沈威峰说,招聘启事上有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可能混淆。他认为,是有人冒充应聘的画家,制造谣言,诽谤苏州画院。  

        警方查证后,以不够刑事为由,不予立案。但警方证实,网友“金环蚀”是苏州国画院画家沈宁,还有几个网民“和沈宁是一伙的”。  

        一位参加此次招聘的研究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此前确实不知苏州画院是民营画院,“但我很认可苏州画院的创新思路和发展模式,重点培养青年画家,给我们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沈威峰说:“苏州国画院有人发帖歪曲事实,这是对体制外画院的严重打击。”而周矩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苏州国画院不存在故意打压民营文化企业的行为。针对网上的帖子,他回答:“这是沈宁的个人行为”,报纸上的争论“是沈威峰在自导自演”。  

        十年相安无事,一朝翻脸,在沈威峰看来,苏州国画院挑起事端,纯粹是业界同行间的嫉妒,而苏州画院美术院的成立是事件的导火索。2008年底,出于文化建设需要,苏州工业园区将一座2500平方米的大楼交给苏州画院筹建苏州画院美术馆。去年10月18日,美术馆正式开馆,采取了完全公益的免费参观、免费听讲座的开放式管理模式,其目标是成为苏州及周边地区艺术熏陶、书画交流的重要阵地。  

        有业内人士认为,政府把一个公益机构交给一家民营企业来建设,这让一贯以老大自居的苏州国画院心里很不是滋味。  

        名号之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09年12月18日,苏州国画院向苏州市工商局递交了《关于纠正和规范“苏州画院”企业名称的申请》。苏州国画院质疑道,苏州画院名称不规范,按照规定,其构成应为“行政区域+字号+行业+集团”的模式。而眼下该名称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以为该画院是公办机构……苏州国画院认为,社会习惯一贯称苏州国画院为“画院”,其已形成公众概念,因两家单位名称相近,由此导致“我院陷入代人受过的尴尬境地,严重影响了我院的正常工作,也给我们文化战略工程带来了负面影响”。  

        沈威峰回应,他们是1999年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其名称合法,2004年出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不追诉既定的企业名称。“我们的招聘会被他们搅黄了。”沈威峰说,好多应聘者相信了对方的谎言。他认为,是周矩敏为首的苏州国画院在无事生非。  

        对此,周矩敏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的回复是:“与苏州画院并没有矛盾,仅仅是一个冠名权的纠纷,通过法律就可解决。”  

        事实上,名号之争早已开始。2009年2月26日,周矩敏等10名省人大代表在省人大会上提交议案,禁止民营文化实体以国家行政地域名直接冠名的工商行政登记。已经登记的限时更正,并能以此立法加以保障。议案指出:文化经营实体直接以行政地域名冠名的现象愈来愈多,直接损害了当地的文化声誉,威胁了当地主流文化的品牌和质量,有些负面影响泛及全国。  

        江苏省工商局注册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们对人大的答复是:因为历史原因,对于已用国家行政地域名直接冠名的工商行政登记,如不影响他人利益,不用更正。企业的名称长期使用已是无形资产,有一定的价值,如果改正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事实上,类似名称并不止苏州画院一家,还有苏州书院、苏州书画院、苏州油雕院等,规模也都不小。  

        但是周矩敏坚持这样的观点,“不加字号表明的是出身,加字号展现的是品牌。”  

        “他是在搞文化垄断,想把我们一起打垮。”沈威峰向同行抱怨说,加了字号就等于砸了牌子,他10年心血将毁于一旦。  

        在圈内人看来,这番争斗“很无聊“,失了读书人的身份。早在网络案发生时,苏州美术界和有关部门均出面协调,劝解双方就此收手。  

        2月7日,江苏某报报道《苏州画院是苏州国画院简称?》,其中指出苏州画院以“打破吃皇粮体制”为口号招聘画家是在玩“噱头”。  

        “看到文章,我血压一下子上来了。”沈威峰说。很快,有媒体刊登文章《体制外的苏州画院遭排挤、打压?》作为反击,战事又开。  

        苏州美术界一位元老认为,文化繁荣,应该以和为贵。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与一些部门和个别领导处理态度暧昧不清有关。中国青年报记者此番采访时发现,各单位对此事均是三缄其口,讳莫如深。  

        谁是主流文化  

        苏州大学一位教授认为,名号之争,实际上是两种体制的交锋,是在争谁是主流文化,谁代表苏州的最高水平。  

        苏州自古画家云集,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苏州文化艺术产业蓬勃发展,先后成立了70多家画院、100多家画廊,与公办画院形成了互为补充互相竞争的格局。  

        “民办画院是公办画院的补充。”周矩敏说,50年前苏州国画院成立时就已经确定“弘扬的是主流文化,代表着苏州市的最高水平”,民办画院代表的是民间艺术,填补艺术品销售空白点。公办画院与民办画院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在周矩敏看来,沈威峰有今日成绩,完全是利用他人对苏州画院的误解得来的。  

        对此,沈威峰反驳道,“只有画得好才是真水平,自古名家没听说过有几个是在官办画院的画家。”  

        事实上,两家的确走的完全是不同路子。  

        苏州画院自称,独创“三位一体”运营模式,即画院、画家、文化公司为统一体,画家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画院只负责画家的创作选题、学术定位等指导工作,文化艺术经纪公司负责画家的作品推广及运营。只培养青年画家,不招聘名画家。  

        周矩敏则称,他们只招成名画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后,他们开始与学校共建,定期举办画展,接受社会展览。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称,文化产业改革必将推动各方走向市场,名号之争的实质是利益之争。当然,也不能完全否定民办画院在这场产业改革中的存在价值。比如,民办画院在闯荡和接轨市场的过程中,或许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敏锐性,在用人、资金募集、发动和组织大规模艺术活动等用新方法,或许能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一定的有益启示。  

        而这样一场“战争”,对艺术、对艺术从业者、对艺术爱好者,又一一意味着什么呢?答案也许已在每个人的心里。我们只知道,最起码,对沈威峰来说,耗这么多精力去处理冠名之争,已经影响到了艺术创作,他已有整整3个月没拿画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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