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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着力推进文化创新,进一步增强我国文化发展活力。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近日,从文化部改革办获悉,文化部系统六家转企改制试点单位全部1020个事业编制日前已由中编办批准核销,全部职工纳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去年11月,由中国东方歌舞团(国家歌舞团)、中国文化报社、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同日诞生,创造了第一家中直院团整体转制、第一家部委主管主办报社整体转制、第一次组建中央动漫企业等多项历史记录。
此前,文化系统已有中国对外演出中心、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转企改制组建的文化“央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文化部按照“可核查、不可逆”的要求,着力推动四家集团公司严格实行规范转制,为全国文化系统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作出了表率。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文化部此次推进深化改革,注重人文关怀与柔性操作,有三大创新之处:“第一次在‘事转企’改革中,把制定人员身份转换方案列入必经规程。第一次实现以职工代表大会形式集中反映职工正当利益诉求。第一次在部级单位中,聘请转企改制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改革方案制定与实施。”
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35年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张忠奇,第一个签署了企业劳动合同。这是首批六家中央文化艺术单位人员身份“事转企”过程中的一幕。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张忠奇坦言“这是挑战,更是机遇”。
他还透露,目前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文化部正在推进四家集团公司着手建立企业年金,以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妥善解决转制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转企改制院团总数达228家,其中,仅2010年新增数即达106家,接近2008年以前转企改制院团总数的两倍。
按照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任务书”,2012年前要全面完成文化系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国有院团改革作为文化体制改革中最特殊、最复杂,也是最艰巨的领域,呈现全新气象:
江苏省目前已有近半数地市级和县级院团实现转企改制,改革任务可望圆满完成;
陕西省已有24家国有文艺院团实现转企改制,省级和省会城市文艺院团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今年11月30日前将全面完成地市级文艺院团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辽宁省已有14家国有文艺院团实现转企改制,下一步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演艺领域转企改制任务……
目前,改革正不断向深度和广度上扩展,转企改制的国有文艺院团数量不断增加,范围逐步由省级院团向地市级和县级院团延伸。在已列入统计的228家转企改制院团中,地市级和县级院团达116家。
“改制不是目的,发展才是目的”——文化部明确要求,国有文艺院团在转企改制中,要严格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真改真转,坚决不搞“翻牌公司”。
一年来,各级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各地积极推动转制院团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业态兼并重组,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重庆、陕西等地整合演艺资源,着力打造区域性龙头演艺企业。西安市曲江新区组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营建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演艺产业集群。
“政府是投资主体,领导是主要观众,评奖是唯一目的,仓库是最终归属”——这是过去不少院团的“生存法则”。现在转制后的文艺院团面向市场、面向基层,演艺领域生机与活力空前焕发。一年来,一批基层院团在市场竞争中茁壮成长。
河北大厂评剧歌舞团整体转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了艺术生产力新的解放,固定资产达到1000万元,今年上半年演出收入达600万元;
山东省高密市艺术剧院转制后,仍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任务,创造了以演艺企业为主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经验;
江苏省丹阳戏剧总团通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融入市场,打造出一系列新的艺术精品。
与此同时,保留事业体制的国有院团积极探索内部机制创新:中央歌剧院积极调整演出营销机制,成功举办首届“国际歌剧季”;国家话剧院建立“北京演出院线”,形成了“长时段、多剧目、多场次、多场点”的演出新模式;中央芭蕾舞团实行全员聘任制、年薪制,有效调动了演职员工艺术生产积极性,涌现出一批“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改革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