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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会长曾献平先生对外宣布,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由该学会主办的“全国戏剧文化奖”面向全国征集作品启动。全国戏剧文化奖至今已成功举办过六届,此前该奖项名为“中国戏剧文学奖”。2009年12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作为中国当代戏剧剧本作品评选的最高平台,“全国戏剧文化奖”将秉承以往的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采取自愿参评的方式,发掘出更多优秀的戏剧剧本。
“全国戏剧文化奖”将继续采取自愿参评的方式;旨在通过该奖项的评比,发掘出更多优秀的戏剧剧本作品,提高群众对剧本作品创作的参与热情,更多地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并以此推进中国戏剧剧本文化的健康发展。在大赛开赛之际,作为主办方之一的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呼吁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台港澳和海外华人),都有其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国所有职业的和非职业的戏剧文化工作者,都有同等机会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在同行中进行比较和交流,社会各界爱好剧本创作的人士勇跃报名参与。
征稿要求公布如下:
一、本届奖项设三大类:(1)大中型剧本设金、银、铜奖;(2)小型剧本(含小品)设一、二、三等奖;(3)戏剧论文设一、二、三等奖。凡未参加过前六届中国戏剧文学奖评选的戏剧文学作品,包括舞台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剧本和戏剧论文,均可参加本届评奖。
二、参评作品需提供打印稿一式三份,附故事梗概(或论文要点)、作者简介、作品上演或发表情况说明各一份(改编作品需提供原作出处及原作者授权书),参评阅稿费大中型剧本每件300元(超过2集的连台本戏、广播或电视连续剧,超出部分每集加收50元)、小型剧本和戏剧论文每件100元,请一并寄达:“100013 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13号金孔雀大厦B座7018-7028室中国戏剧文学学会评奖办公室”。 稿件请寄挂号,阅稿费一律从邮局汇款,稿件和汇款收到一个月内寄回收据。联系人:董丽红;联系电话:010-51319362。
三、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止;2010年8、9、10月份进行初评、复评、终评;颁奖事宜,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首届“全国戏剧文化奖”另设剧目奖、演出奖以及导演奖、技导奖、表演奖、音乐奖、舞美奖等各奖项,凡参加“全国戏剧文化奖优秀剧目调演”的团体和个人,均可竞评上述奖项,参演参评细则请登录“中国戏剧文学学会”网(www.zgsdmd.com)和“中国戏剧场”(www.zhongguoxjuchang.com)查阅。